报装业务办理指南
一、单位用户报装
1.办理对象
申请用水的单位用户。
2.报装方式
2.1拨打报装电话:57881270。
2.2房产开发项目需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3.需要确定:供水方案及合同签订
3.1现场查勘、给水设计方案的确定。
3.2给水安装工程造价确定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二、个人用户报装
1.办理对象
申请用水的个人用户。
2.所需资料
2.1填写《申请用水委托书》。
2.2申请用水人身份证复印件。
2.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要确定
3.1申请人办理用水申请前,请核实名下是否存在水费欠缴、违章用水等问题。如存在,请及时到公司协商解决,否则将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
3.2给水设计出图后,请申请人与住处周边用户协商好,确保提供和谐的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如遇阻工,需申请人负责协调处理。
过户业务办理指南
一、单位用户过户
1.办理对象
单位用户办理过户业务。
2.所需资料
2.1填写《过户办理申请单》。
2.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3申请单位的产权证明:不动产证/企业收购合同/法院拍卖书等。
2.4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5单位公章。
3.需要确定
资料提交完备,告知申请单位系统水表抄表读数,请申请单位与原单位核对水表(包含消防水表)数据,同时需请营业所核实数据,待水费结清确认后,当场办结并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需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请补充提供开票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用户过户
1.办理对象
个人用户办理过户业务。
2.所需资料
2.1填写《过户办理申请单》。
2.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3原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2.3.1无法提供前用户身份证件的,根据以下情况选其一提供
2.3.1.1前后用户直接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户口簿用户页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3.1.2前后客户无直接关系证明的,需提交《个人承诺书》。
2.4申请人的产权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法院拍卖书等。
2.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要确定
资料提交完备,告知申请人系统水表抄表读数,需请申请人与原用户核对水表数据,有消防水表的,需请营业所核实数据,待水费结清确认后,当场办结并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改名业务办理指南
一、单位用户改名
1.办理对象
单位用户需要将供水设施使用权移交给其它单位使用,且水费发票或收据需开具实际使用单位/企业名称,接手单位/企业向我公司提出改名申请的业务。
2所需资料
2.1填写《用户改名申请表》。
2.2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3产权证明:房屋产权原件和复印件(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证/ 房产证/法院拍卖手续/银行《按揭合同》等用水地址物权属证明材料)。
2.4证明双方单位租赁关系的文件:租赁合同/移交协议等证明资料。
2.5本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双方单位加盖公章。
二、个人用户改单位名称
1.办理对象
个人用户需要将供水设施使用权移交给单位使用,且水费发票或收据需开具实际使用单位/企业名称,接手单位/企业向我公司提出改名申请的业务。
2.所需资料
2.1原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原件复印件(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房产证/法院拍卖手续/银行《按揭合同》等用水地址物权属证明材料/农村房产提供产权证或社区(村委)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2.3证明双方租赁关系的文件: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和个人手印。
2.4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个人用户改名为单位用户的,将根据使用性质进行用水类别调整。
销户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因房屋拆迁或企业搬迁等原因不再继续用水的个人及单位用户。
二、所需资料
1.单位用户所需资料
1.1填写《水表拆除/销户审批单》。
1.2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用户所需资料
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3.需要确定
在拆表过程中需申请单位/个人现场确认水表数据,并同意按此数据结算水费,待拆除水表水费全部结算,进行拆除水表作业。
低保用户减免水量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用户。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低保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请您确定存折金额已按时提取,复印有申请人姓名的一面)。
3.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复印有申请人姓名的一面)。
4.低保人与水表注册人不一致时,需您提供两者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廉租房租赁证等)。
三、需要说明
1.登记后的下一个抄表期对该低保用户进行每月6吨水量的减免,但登记前的不累加。
2.每一个抄表周期对应一个时间段的优惠水量,不累计到下一周期。低保用户在享受减免水量政策后的水量如果达到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应按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执行。
人口登记申报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居住人口为6口及以上的居民户、集体宿舍、出租屋等居民用水户需办理申报手续。
二、所需资料
1.填写《用水人口申报表》。
2.水表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有水表注册人姓名的一面)。
4.水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三、需要说明
申报核定后,只作为调整下一个抄表周期用水量基数的依据,不退补未申报核定前的超量用水加价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