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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上午,湘潭县县委书记傅国平一行对我公司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春节前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以及新春的祝福。 在水厂中控室,傅国平书记与大家亲切交谈,他询问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春节期间保障供水的具体安排。他对那些节日期间依然坚守工作岗位的同志表示赞许,并嘱咐干部职工要坚决保障稳定供水,确保水质安全合格,做好管网维护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最后,他向公司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送上慰问金和新年祝福。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资源保护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修复 第六章 绿色发展 第七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第三条 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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